俄罗斯修改了特定的法案,也就是第106-FZ号法律。这会影响俄罗斯联邦内的外国公司。
外国分公司和代表处的重新认证
获得认证的并且根据在俄罗斯联邦成立办事处的许可经营业务、认证到2015年4月1日没有过期的外国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必须到经授权的联邦部门重新注册。
如果不重新注册,分公司和代表处的认证或者设立外国法定实体的代表处的许可证(外国信用机构和在民航领域经营的外国法定实体除外)将在2015年4月1日失效。这意味着相关分公司和代表处从该日期开始无权在俄罗斯领土上经营业务。
关于这是否会导致它们的自动清算或其他负面后果尚无确定答案。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个问题,并向您提供最新信息。
根据法律,State Registration Chamber(国家登记署)被解散,经授权的联邦负责机构是 Federal Tax Service of Russia for Moscow(俄罗斯联邦税务局莫斯科分局)(简称“认证机构”)。对于在民航领域经营的外国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认证机构是联邦航空运输局( Rosaviatsiya ),对于在俄罗斯领土设立的外国信用机构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认证机构以及为这些代表处的雇员(外国公民)提供认证的部门是 Bank of Russia(俄罗斯银行)。
个人认证
1993年7月7日颁布的关于俄罗斯联邦商务部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第5340-1号(简称“CC RF”)补充了下列规定:CC RF应对那些以商业性质的经营活动为目的的外国法定实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可以在分公司及代表处认证方面代表外国法定实体的外国雇员进行个人认证。这不包括外国信用机构的代表处以及在民航领域运营的外国法定实体的代表处所雇用的外国公民。
外国法定实体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可以按照登记簿中提到的数量聘用被授予了个人认证证书的外国公民。
新的认证规定
1999年7月9日颁布的联邦法律第160-FZ号“关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外国投资”针对关于外国法定实体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国家认证条款和程序做出了主要修改。修改后的条文规定:决定在俄罗斯成立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外国法定实体应当在做出该决定后的12个月内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报备经 CC RF 认证的关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的外国公民数量的信息,并提交分支机构或代表处认证所需的其他文件。
法律对认证机构做出关于对外国法定实体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进行认证或拒绝认证的决定规定了统一的期限:提交认证申请和必要文件后25个工作日内做出。外国法定实体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认证可能因下列原因而遭拒绝:
- 未能提交认证所需的文件或延迟提交这些文件(在该决定后的12个月期限到期后提交),或提交的文件在形式、格式或要求方面不符合规定
- 外国法定实体的成立文件或其他文件所含的信息无效
- 分支机构/代表处的目的与俄罗斯联邦宪法、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俄罗斯联邦法律相抵触,或对俄罗斯联邦的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利益有威胁
- 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认证因为严重违反俄罗斯联邦宪法、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俄罗斯联邦法律而失效,在获得认证的外国法定实体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国家登记机关(简称“登记处”)做了相关记录。
在登记处做出关于分支机构和代表处认证的记录以及修改关于认证的信息或认证失效之时,认证机构:
- 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该信息以电子方式递交给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注册或注销的国家预算外经费管理部门
- 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获得认证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签发或发送一份证明登记处的相关记录的文件。
这在实践中有何意义?
对第106-FZ号法律进行的这些修改统一了对外国法定实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包括在民航领域经营的外国法定实体的代表处)进行国家认证的基本规定和条款,并规定了在2015年4月1日前向认证机构申请在登记处录入关于这些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义务。
另外,我们想要单独强调的是,与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和代表处提交活动报告的义务有关的问题悬而未决。目前,该责任并未由任何法律规定,然而这并不说明它会在不远的将来生效。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