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保险业增值税税率定为6%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已公布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最后一批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和实施办法。

2016年3月23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公布了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行业等其余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和实施办法,2016年5月1日起生效。

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办法》规定,保险服务为应税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但农业保险、出口信贷保险、国际运输保险、长期人寿和健康保险则不适用增值税。

该实施办法规定了计税方法以及可能作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但是,该国仍需制定专用于保险行业的措施和政策,因为该实施办法未涉及以下问题:

  1. 保险业普遍面临进项税项目不足以抵扣销项税额的问题。此外,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税方法由税额抵扣变为税额增加。尤其是对于长期由国家控制的市场来说,这一突然的转变需要确定如何把税额计入保费价格。
  2. 根据营业税制度,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当地教育费附加税等其它准捐税的税率都与营业税税率有关。虽然将取消营业税,但是仍未规定这些税的税率。
  3. 该实施办法仍未明确规定上述准捐税是否包括在增值税税基内。

TMF Group的在线计税工具IPT Quote目前采用的中国5%营业税,直到2016年4月30日后将被历史尘封。营改增后,2016年5月1日开始的任何保单都将实行保费另加增值税。在目前情况下,IPT Quote的增值税计税税基不包括其它准捐税,但在有关当局发布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时,会作出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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