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17年预计应课税入息

在新加坡,企业须在2017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汇报其在2017课税年度的预计应课税入息和总收入。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法案”),经营贸易、商业、专业工作或者职业公司须在该财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所得税审计署(“审计署”)提供其预计应课税入息(ECI)和总收入。

ECI是企业应税收入扣除免税支出(包括生产力及创新优惠PIC计划的强化税收减免、资本津贴或者现金支付选择)后,且在扣除部分税收减免计划或者免税计划(新创业公司)的免税额之前的估计值。

收入是指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不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如果是投资控股公司,则主要收入来源是其投资收入。

分期付款

企业如果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ARS)有汇划(GIRO)安排,可以使用分期付款计划,并在其财年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其ECI。如果在付款到期日之前汇划未被批准,则企业不能进行分期付款,并且需要在付款到期日之前支付预计税全款。

为最大化利用分期付款,企业须在每个合格月份的24日(纸质申报文件)或者26日(电子申报文件)申报其ECI。下表总结了电子申报文件和纸质申报文件允许使用的分期付款次数:

 

申报ECI期限

电子申报文件

纸质申报文件

财年结束后1个月

10

5

财年结束后2个月

8

4

财年结束后3个月

6

3

财年结束后的3个月以上

无可用分期付款

 

ECI强制性电子申报

如2016年预算公布所述,从2018至2020征税年度,强制规定以电子方式分期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包括ECI、C表格和C-S表格)。因此,企业希望尽早转用电子申报文件,并利用上述分期付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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