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w of both islands in Hong Kong from the mountains

外国企业在香港营商的登记要求

如果外国企业在香港注册不当,可能会被检控及罚款。聘用本地专业人士可协助您减低违规风险。欢迎参加我们的网络研讨会,以得知更多信息。

凭借通往中国和广大亚洲市场门户的独特优势,香港已成为中国内地企业走向全球市场的平台,并吸引外国企业来港设立据点。

根据以往经验,一些在香港开展业务活动的外国企业通常无法完全意识到本地的注册要求。这些外国企业往往在与本地专业人士商谈根据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申领香港居民身分证明书,以享受税收优惠或在谈论其他事项时,才发现有违规的情况。

违规行为可导致被检控和被罚款最高50,000港元的风险,如持续违规,则可就该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日,另罚款1,000港元。值得注意的是,对法例不知情并不能构成申辩的理由。

须办理商业登记的业务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以下称为“商业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均须向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办理商业登记。这里的业务是指为了图利而从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务、工艺、专业、职业或其他活动。

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和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以下称为“公司条例”)第16部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均须根据商业登记条例进行登记。根据一站式公司注册和商业登记服务的程序,任何人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成立本地公司或注册非香港公司,将被视为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的申请。

外国企业在香港设立的代表办事处、联络办事处或出租其在香港的物业,亦需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办理登记。

如果香港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在香港设立多个营业地点(例如,该公司除其注册办事处外亦设有实体办公室,或在香港经营多个零售店铺),则每个营业地点(如上述实体办公室或每间零售铺)均需申请分公司商业登记。

公司可展开任何数目的业务或商业名称,但每个名称都必须在商业登记署办理登记。此项登记不会为登记公司提供任何法定名称的保护,这意味着任何其他人均可使用并向商业登记署办理登记相同的业务或商业名称。

无办理商业登记

任何人在业务开始经营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商业登记,可被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

经营人士必须将有效的商业/分行登记证展示于其营业处显眼的地方,并在有需要时供税务督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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