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宽了对外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要求。 这是您需要知道的一切。
2018年4月,中国政府宣布数项重组举措,旨在进一步开放保险和银行领域给外国业者。对于那些想要进军中国和亚洲的企业而言,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虽然最新的政策修订让外国业者可以更容易地拓展至中国市场,但他们还是需要遵守一些条件和程序,确保业务扩展顺利。
修订条例让外资银行能在中国成立和拓展业务
新政策的其中一个亮点是,放宽了行政许可证政策后,外资银行的分行如今已能在中国推出更多种类的银行产品。这改善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营商环境,同时也让中国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标准达到一个更公平的水平。
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外资银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注册资本至少为10亿人民币,或拥有相等金额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而注册资本须是实收资本;
- 在国际金融活动有经验,是家商业银行;
- 截至申请的一年前,拥有不少于100亿美元的总资产;
- 拥有稳健的组织结构、管理系统、以及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董事、高级经理和员工;
- 提供银行监管者所需的其它资料。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成立银行业务的程序
成立一家外资银行的程序保持不变,比如,外国企业在中国成立银行之前,必须先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所发出的金融许可证。
然而,在新的政策之下,现有的外资银行和分行如今可以:
- 无需向中国银保监会取得金融许可证,以佣金为基础的方式发售和承销政府债券。他们只需要在开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者呈报;
- 允许获批的外资银行以人民币展开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 只要符合门槛和其它监管指标,外资银行就能向增设分行拨付营运资金。
修订条例让外资保险企业在中国成立业务
以往,国际保险经纪禁止与中小型企业及个人做生意。不过,政府已经取消此限制,如今已允许外资保险机构进军这些市场。
展望未来,合格的保险企业营运不再受到中国法律的限制,也不需要申请独家商业执照。
无论如何,若要成立一家保险公司,一家外资公司必须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 在保险领域有30年或以上的经验;
- 在中国设有代表办事处,并且不少于两年;
- 截至申请的一年前,公司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 联营保险企业或全资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应达2亿人民币或相等金额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 提供保险监管者所需的其它资料。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成立保险业务的程序
与在中国设立银行的程序相似,在中国成立外资保险企业的程序也保持不变。要在中国营运保险业务,就必须持有保险经纪业务的许可证。而外国投资者在申请成立外资保险公司之前,还必须通过一个初步评估。
不过,在新政策之下,未来的外资保险业者可以:
为保险客户设计保单计划,选择保险公司及处理保险手续;
- 协助投保人或受益人索赔;
- 运营再保险经纪业务;
- 提供评估,以预防意外、损害或风险,以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 展开任何其它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业务。
至于现有的外资保险公司,在更新了保险经纪业务的许可证之后,也能享有相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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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今要在中国成立保险臂膀或银行已相对容易,但程序和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特别是对当地条例和文化没有深入了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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