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发布缩短后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允许更多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特定行业。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中国的进一步开放
政府的目的是通过施行修订后的负面清单,推动中国经济的全方位开放,放宽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其能够进入中国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
与之前的负面清单(2017年版)相比,新的清单从63条缩短到48条,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的限制,并宣布了22项开放措施,涉及金融、运输、专业服务、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和农业等多个行业。
受影响的行业和新负面清单中的变化
金融行业
新版本中最显著的变化来自金融行业。对于银行业,政府取消了对银行外资股份比例的限制。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现在可以在中国设立全资所有的银行业务公司。
对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新的清单将外资股份的比例上限从50%增加至51%,使外资公司或投资者现在有资格成为这些公司的大股东。政府还承诺,至2021年彻底取消外商资本的比例限制。
制造业
在航空、汽车和造船业,下列企业的外资股比的限制也已取消:
- 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制造
- 商用车的制造(自2020年起)
- 乘用车制造以及同一家外商只能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自2022年起)
- 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
- 货运航空器、支线航空器、通用航空器、直升飞机、无人机和高空气球的制造。
运输行业
新的清单取消了铁路客运公司、国际水上运输公司和国际船舶代理公司的外商投资限制。
陆路运输和水上运输业的合营企业和合资企业中外商占比一直以来均不得超过49%。而现在外商水上运输和陆路运输公司能够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我们希望有关水上运输的相关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能够在不远的将来作出调整以契合新的负面清单。
新的清单还取消了主要铁路网络和电网的外商投资限制。
网络资讯技术行业
新的负面清单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业场所,例如网吧的外商投资禁令有所加强。
在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除电子商务行业外,电信增值服务的外商投资占比限制仍然低于50%。
尽管如此,在修订的负面清单发布后,于2018年6月30日发布并自2018年7月30日开始施行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为电信增值服务提供了更多机会。
上海自贸区(28.2平方公里)的试验准入政策将推广适用于中国所有的自由贸易区。也就是说,外商可以在中国设立含存储转发服务、呼叫中心服务、国内多方通讯服务、互联网连接服务的外商全资电信增值企业。这一突破将为电子商务平台带来巨大收益。
贸易流通行业
取消了对加油站和粮食、小麦和玉米采购及批发企业的外商投资限制。
文化娱乐行业
在之前的负面清单中,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的制作仅限于合资企业,但现在完全禁止外商投资经营该等业务。
法律服务行业
负面清单保留了对中国法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禁令,并添加了一条新规定,即禁止外资律师事务所成为任何中国国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农业和能源行业
对于农业,新的负面清单取消了对生产农作物种子的外商投资限制,小麦和玉米除外。在能源行业,清单加重了对于特定稀有煤矿的外商投资限制。在资源行业,清单也加重了对开采石墨矿、稀土冶炼分离和钨冶炼的外商投资限制。
还有什么变化?
本清单中未列出的行业的准入标准以负面清单(2018年版)作为主要参照。
但这不是唯一规定外商直接投资准入的政策。一些适用于国内和国外投资者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并未列在本负面清单内。
此外,新的负面清单从发布到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尚需时间,因为相关部门需要时间更新和发布其管辖范围内的新规定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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