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亚太地区扩张——零售企业实体设立考量
随着国内市场趋于饱和,零售企业将目光投向外部以寻求新增长机遇,亚太地区始终是备受青睐的扩张目的地。依托快速增长的中产阶级、精通数字技术的消费者及多元经济结构,亚太地区为零售投资提供了颇具吸引力的前景,但在实体设立环节仍需考量若干挑战。
零售企业在亚太地区设立法人实体时,需重点应对多个关键问题。本指南梳理了相关风险与机遇,重点聚焦新加坡、澳大利亚、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和菲律宾市场。
1. 选择合适的司法管辖区
选择契合企业战略的司法管辖区,是成功进军亚太市场的基础。亚太地区并非同质化的整体——各国不仅具备独特优势,在监管、文化和运营方面也存在细微差异。
以下为亚太地区的热门零售扩张目的地。
新加坡 以营商便利度高、法律体系健全及商业友好型税制而闻名。这座城市国家采用17%的企业所得税率,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并且拥有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因而成为区域总部的理想选址。新加坡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先进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吸引了寻求高效供应链管理的零售企业。
澳大利亚 提供稳定的英语环境,兼具完善的消费者保护制度和透明的法律体系。澳大利亚零售市场成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30%,且合规要求全面;不过,其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强劲的购买力,有效平衡了这些因素的影响。
泰国 正日益成为奢侈品零售的重要市场。这与该国持续繁荣的旅游业密切相关,预计2025年,游客数量将达到约4000万人。近年来,消费者更倾向于在奢侈品商场购买商品,在免税区的消费则有所减少。尽管游客流量和结构发生变化,泰国市场价值仍以5-7%的复合年均增长率持续增长。奢侈品商场的发展为品牌提高曝光、拓展市场份额提供了新机遇;但企业需关注实体注册过程中的法律复杂性。
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和菲律宾 均为高增长新兴市场,这些国家人口年轻化,消费需求持续上升。然而,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监管环境往往更为复杂,包括外资持股限制、特定行业许可,以及不断变化的投资激励措施。
例如,印度尼西亚的《正面投资清单》(Positive Investment List)和基于风险的许可制度已放开多个行业,但部分零售业务仍需与本地企业合作,或满足最低资本要求。
在选择司法管辖区前,企业需同时评估市场潜力,以及当地关于外资所有权、进口关税和投资激励措施的法律法规。
2. 实体类型与法律结构
实体类型的选择对责任承担、税务处理及运营灵活性均具有重大影响。
在亚太地区多数国家,私人有限公司是外国投资者常用的实体类型。这类实体在新加坡备受青睐,因其具备有限责任、股权结构灵活以及合规流程简便的特点。
澳大利亚将有限公司分为私人有限公司(Pty Ltd)和公共有限公司,其中前者常被外国企业采用。 分公司是另一类常见选择,母公司可通过分公司在新市场开展业务,无需设立独立法人实体。
这一模式能大幅减轻内部管理负担与合规压力,但在雇佣本地员工或承包商时,可选方式可能会受到限制。
亚太地区几乎所有国家都允许设立代表处。这种结构适用于市场早期探索阶段,但由于代表处不得从事创收活动,因此更适合非商业性质的企业。
3. 外资所有权与许可限制
亚太地区的外资所有权规则各异,对零售企业的市场进入策略影响较大。投资者应注意,部分司法管辖区会限制零售业外资所有权比例,或要求通过合资企业形式进入市场。了解行业特定限制至关重要,可避免新设立的零售实体运营后,面临代价高昂的业务重组。
在新加坡,包括零售业在内的大多数行业都允许100%外资持股,限制很少。但部分受监管领域(如金融服务)可能需要取得本地许可。
澳大利亚对外资所有权限制较少,但部分行业(如房地产、关键基础设施)可能需要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FIRB)批准。
在菲律宾,根据《零售贸易自由化法》(Retail Trade Liberalisation Law),零售业外资投资者不再需要向投资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s,BOI)申请预先资格认证,只需满足2500万比索(约合50万美元)的最低实收资本要求。计划开设多家实体门店的零售企业,目前每家门店的最低投资额门槛已降至20万美元,较此前的83万美元大幅降低。
马来西亚在多个行业允许100%外资持股,但零售业可能需遵守股权相关条件,或要求马来西亚土著(Bumiputera)持股参与。
在印度尼西亚,部分零售子行业需与本地企业合作运营,或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及本地含量要求。
泰国依据《外商经营法》(Foreign Business Act)对外资所有权设限:除非满足特定资本门槛,否则需取得外商经营执照。另一方面,印度允许单一品牌零售业引入100%外国直接投资(FDI),但多品牌零售领域的外资准入仍受到限制。
4. 税务与转让定价考量
亚太地区的税制差异较大,企业需谨慎规划以确保合规。实体结构会影响企业需承担的本地税务义务。亚太地区的企业越来越倾向于在新加坡设立控股公司,以便以节税方式将股息集中汇回总部。
以下是投资者应提前规划的三项关键税务考量:
- 各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明显——例如新加坡为17%,澳大利亚为25%-30%。
- 商品与服务税(GST)和增值税(VAT)影响着定价和供应链规划。这些税种的税率存在差异,例如新加坡的GST为9%,印尼和菲律宾的VAT为12%。
- 税务审计是零售业的常态,且流程相当繁琐,尤其是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审计相关费用(法律、咨询、文档准备等)可能占收入的0.5%-1.5%;罚款金额则视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可达应补税额的5%-20%。
转让定价指企业间转让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对进口关税、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和其他交易费用所采用的定价机制。转让定价规则受自由贸易区、跨境交易及经合组织标准的影响。零售企业需确保其实体架构与供应链模型符合本地税法,以规避税务审计与相关处罚。
5. 雇佣与劳动合规
向亚太地区扩张的零售企业,须应对错综复杂的劳动法、社会保障义务、员工福利及劳动力管理要求。
新加坡拥有完善的雇佣规定,为劳动合同、休假制度和解雇流程设定了最低标准。
澳大利亚推行严格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长限制,以及强制性养老金缴纳要求。
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均要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但各国劳动法的灵活程度存在差异。韩国、日本等其他国家推行严格的劳动法,进一步增加了合规复杂性。
6. 经营许可证照
除实体注册外,零售企业还需取得一系列许可证照,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本地法规要求。
所有亚太司法管辖区均要求企业取得进出口许可证。部分地区(如新加坡、澳大利亚)要求电子商务活动取得特定许可证;其中澳大利亚更进一步,其发放的电子商务许可证,与实体店适用相同消费者保护法。
企业销售特定产品(尤其是化妆品或食品)时,可能需进行登记;同时,还可能需取得门店专属许可。
印度尼西亚采用基于风险的许可制度,根据企业的风险特征确定许可要求;越南则要求零售分销业务取得许可证,且可能对外资零售商的门店数量加以限制。
许可证的获取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若未按正确顺序取得相应许可,可能导致开业计划受阻,因此企业需尽早获取法律建议。
7. 电子商务与数字化运营
亚太地区的数字零售业正蓬勃发展,监管环境也在快速演变。计划采用“电子商务优先”模式的零售商,需考量以下关键因素:
- 数据隐私法
- 跨境支付限制
- 平台注册要求
新加坡拥有完善的数字商业框架,对数据隐私(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跨境支付及平台注册均有明确规定。澳大利亚对在线零售商实施《隐私法》(Privacy Act)和《澳大利亚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并针对数据保护和数字营销提出额外要求。印度则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案》(PDP Bill)规范数据隐私保护。
电子商务平台需了解应向哪些主管部门登记,并遵守本地消费者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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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零售企业而言,向亚太地区扩张前景广阔,但成功扩张需依托周密规划与严格合规管理。选择合适的司法管辖区、设立合规实体,并遵守本地运营与税务要求,是实现成功扩张的基础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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